第條 為進步推進人才強企戰略,構建各類專注技術人員專注技術職稱正常晉升通道,根據和省專注技術職稱制度有關政策規定,制定本管理實施細則。?
第二條 本細則適用皖維集團公司各系列專注技術職稱管理。
第三條 專注技術職稱是專注技術人員技術能力的標志。為使職稱評審工作經常化,提高職稱管理效率,對主要通過評審取得職稱資格,并且公司在該專注崗位工作人員較集中的專注技術系列,公司在征得相關職稱主管部門同意,設立專注技術人員初級職稱評審機構,開展初級職稱資格的評審認定工作。
第四條 設立皖維集團公司工程類初評委。初級職稱評審委員會主要由公司主要導、公司內具有相關中、高級專注技術職稱專家和人力資源部門相關人員組成。評委由職稱管理辦公室從專注技術人員專家庫中抽取,評審委員單數組成,原則上不得少于7人。初評委辦事機構設在人力資源部,負責推薦評委人選、受理申請、組織考評、接受咨詢等日常工作。
其他專注系列的初評委如必要,循此例辦理。
第五條 公司專注技術職稱初級評審原則上每年開評次。每年五月份接受申報,六月份集中評審認證。中、高級職稱按各系列專注技術職稱的主管部門的通知為準。
第六條 申報初級(員級、助理)人員基本條件。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,堅持四項基本原則,遵紀守法;熱愛本職工作,具有較高的敬業愛崗,尊重科學的職業精神;任期考核或年度考核合格;身體健康,能正常履行崗位職責。
第七條 員級申報條件
大學本科學歷,在專注崗位上工作滿半年;大學專科或中專學歷,在專注崗位上1年見習期滿考核合格。
第八條 初級(助理級)申報的條件
1. 大學本科學歷,取得員級資格并從事本專注工作滿年;大學專科學歷,取得員級資格并從事本專注工作滿二年。
2.中專學歷,取得員級資格并從事本專注工作滿四年。
3.按規定參加繼續教育培訓,取得專注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證書。
4.基本掌握本專注基礎理論知識和技術知識,具有解決本職工作中般性問題的能力,并取得定的工作業績。
5.撰寫不少于2000字本專注技術論文或專注工作總結1篇以上。
第九條 中、高級職稱條件按和省定標準執行。
第十條 取得高等、中等職業技術院校學歷人員,原則上向技師方向發展,晉升職業技能等級。如果確系在技術崗位上工作,本人有要求,也可參加專注技術職稱評審。
第十條 完成規定學時繼續教育。申報專注技術職稱必須完成規定的繼續教育學時,申報初、中、高級專注技術資格的,根據省統規定每年不少于72學時。
第十二條 個人申請,單位考核。專注技術人員晉升職稱,必須由個人申請。申報人所在單位負責對申請人任職的職業能力、工作表現、專注技術業績等進行綜合考察,簽署意見。
第十三條 申請人應按要求填寫有關評審表格,并提供下列原始材料:
1、《專注技術資格評審表》。
2、《申報專注技術資格人員簡明情況登記表》。
3、學歷證書、資格證書、聘任證書、繼續教育證書。
4、任現職以來專注技術業績、成果,以及作為主要專注技術貢獻者完成的項目,獲得社會、學術團體或業務主管部門的鑒定證書及獎勵證書等。
5、任現職以來的論文和解決專注技術難題的專題報告或實例材料。
6、近期二寸免冠正面照片張。
7、評審條件規定的其他材料。
第十四條 人力資源部負責對申請人申報的材料、證件進行逐項核實,查驗是否真實、齊全、規范。
第十五條 評審辦法
1、初評委通過投票方式評審產生結果,并將結果記入評審表。
2、人力資源部應將評審結果在公司有關媒體上公示。
第十六條 任職期內受黨紀、政紀處分未滿處分期的,不得申報;年度考核被確定為不合格的,當年不得申報;申報材料有弄虛作假的,除取消申報人當年的申報資格外,在以后的5年內不得申報。
第十七條 評委會在《專注技術資格評審表》中寫明評審結論,由組長或副組長簽字(蓋章),并加蓋評委會印章。
第十八條 評委會評審結果報公司審批,審批后,將結果以文件形式下發,并歸檔。
第十九條 通過參加統考試取得專注技術職稱的,申報前必須先報人力資源部備案,取證后存檔。
第二十條 本細則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。